1、还款计算属于什么法律性质?2、如果与主合同的相关条款有冲突,如何确定其效力?
3、如未按还款计划履行,那么利息是从主合同约定的日期计算,还是从还款计划约定的日期计算?
1、还款计划(协议),它是一种债权。"欠债还钱"就是指它是一种以偿还金钱为方式的给付行为。
2、它是对主合同的给付的重新确认,与主合同的责任没有任何关系。
3、息按约定,没有约定的,从还款计划(协议)重新开始计算。
综上所述,还款计划(协议)是对前合同整休否定,同时,是新的确定。
扩展资料
第一百九十六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七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一百九十八条 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二百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一,还款计划(协议),它是一种债权."欠债还钱"就是指它是一种以偿还金钱为方式的给付行为.
二,它是对主合同的给付的重新确认,与主合同的责任没有任何关系.
三,利息按约定,没有约定的,从还款计划(协议)重新开始计算.
综上所述,还款计划(协议)是对前合同整休否定,同时,是新的确定.
例如,建筑工程合同,后期当事人之间签订了还款计划(协议).
1,前一个是建筑工程合同,
2,签订了还款计划(协议).是形成了一个债务关系.
如果是还款协议呢,属于什么性质?算不算附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能不能以还款协议为准,计算利息是以还款协议到期的时间开始计算,还是以主合同的时间计算?
谢谢
协议就是民事约定,没有强制力,全凭诚信去履行。
事后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对主合同的修正,就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不能作为从合同
还款协议因没诚信履行,违背了订立协议的目的,已经自动失效
利息还是按照原来合同的时间去计算
假如按照还款协议去计算利息,等于法律在保护没有诚信的违约方,鼓励违法行为,是背离立法目的
在民事合同领域,诚实信用是帝王条款,任何条款在适用过程中如果有侵害权利人利益的不诚信行为都是无效的
如果在还款协议中定有违约金,那这个违约金还有效吗?
追答1、协议本身没得到履行,原合同的违约金条款已经生效了;
2、就协议另行约定的违约金也生效了,违约金条款因协议无效而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