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几道国际贸易实务题!麻烦具体解释一下!谢谢!

判断题
1.一项有效的发盘,一旦被受盘人无条件的全部接受,合同即告成立。
2.按《公约》规定,一项发盘发出后,发盘人可以将其撤销。
3.一项接受,可以由受盘人作出,也可以由发盘人作出。
4.一项逾期的接受,只要发盘人确认,该项逾期的接受即为有效的接受。
5.按《公约》规定,一项发盘必须包括交易的各项条件,才是有效发盘。
6.只要在发盘有效期内表示毫无保留的接受原发盘内容,均视为有效的接受。

判断题
1.一项有效的发盘,一旦被受盘人无条件的全部接受,合同即告成立。【对】

2.按《公约》规定,一项发盘发出后,发盘人可以将其撤销【错】

3.一项接受,可以由受盘人作出,也可以由发盘人作出。【错】

4.一项逾期的接受,只要发盘人确认,该项逾期的接受即为有效的接受。【对】

5.按《公约》规定,一项发盘必须包括交易的各项条件,才是有效发盘。【错】

6.只要在发盘有效期内表示毫无保留的接受原发盘内容,均视为有效的接受。【错】追问

请问,第1条中不用管发盘有效期吗?
第2条中发盘发出后,可以用更快的通讯方式将撤销通知先于发盘到达收盘人,不是吗?
第5条中,发盘成立的有效条件不就是发盘内容十分确定吗?
第6条中,为什么会错呢?
麻烦解答一下,万分感谢!

追答

请问,第1条中不用管发盘有效期吗?
题干里面不是说了“一个有效的发盘”了吗?过了有效期还叫有效的发盘么?

第2条中发盘发出后,可以用更快的通讯方式将撤销通知先于发盘到达收盘人,不是吗?
是,你说的没错,但是,你题目理解得不清啊,——如果发盘发出后,撤销通知到达受盘人之前,受盘人就已经接受了发盘,发盘人就不可以将其撤销了。这个原命题当然是错的。原命题里面没说“更快的通讯方式将撤销通知先于发盘到达收盘人”哦。

第5条中,发盘成立的有效条件不就是发盘内容十分确定吗?
【必须包括交易的各项条件】你看懂了吗?合同里面的交易条件很多的,发盘只要有标的物及品质,数量,价格三个要素就可以成立了,换句话说,一项发盘并不需要包括交易的各项条件!
显然第五题的说法是错的,

第6条中,为什么会错呢?
不是原发盘的受盘人,做出接受发盘的意思表示,不能被认定是有效的接受。最多被理解为一个新的发盘。【你应该复习下发盘的定义——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的人提出】,特定的人,你理解吗?

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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