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03
劳动法上规定,个人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如果你确定你给过了辞职信,那30天之后你就可以走了,而且你的工资他必须给你,不给的话你可以招劳动仲裁~~2006最新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最新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最新劳动法(一)在试用期内的;
最新劳动法(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最新劳动法(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最新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最新劳动法(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最新劳动法(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最新劳动法(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最新劳动法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最新劳动法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最新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最新劳动法(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最新劳动法(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最新劳动法(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最新劳动法(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最新劳动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4-05
那只有等八天,如果到了二十八号他依旧不给你清算,你先要找领导商谈,知道他的理由,如果没有得到满意的答案就去劳动局
第3个回答 2011-04-16
看看你是否真的想尽快离开那里,你离开后又别的工作岗位没?如果你真的想尽快离开,就可以直接走,如果自己还没安顿好,那你现在走了又能怎么办。没有想好后路就绝不要走悬崖。
第4个回答 2011-04-29
有没有签合同,签合同按劳动合同的程序办理
没有签随时走人,因为你的劳动是没有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