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家政服务公司与乙服装公司订立合同一份,约定由甲提供布料,乙公司为甲公司加工一批工作服。完工后,由乙公司送货上门。乙公司完成任务后,委托丙运输公司为其送货。两辆送货的卡车在送货途中,遭受雷击。其中一辆幸免于难,另一辆起火燃烧,车毁人亡。事后,甲家政服务公司要求乙服装公司补齐其定作的全部工作服,并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乙服装公司则主张甲家政服务公司应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加工费,服装损失则应由丙运输公司承担;丙运输公司则要求乙服装公司支付全部运费,并分担部分损失责任。各方争执不下,纷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1)本案当事之间存在几种民事法律关系? (2)定做服装的布料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3)甲家政服务公司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4)乙服装公司可否向甲公司请求加工费用?为什么?(5)丙公司可否请求乙公司支付全部运费?可否请求乙公司分担毁损汽车的部分损失?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