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牵引挂车的相关规定: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牵引挂车的行为需严格遵守以下几点:
2. 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拖拉机的牵引挂车数量限制为1辆。
3. 牵引挂车的载质量不得超过牵引汽车本身的载质量,这是确保安全的重要原则。
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系统、连接设备以及安全防护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这是保障行驶安全的基础条件。
特别强调,小型载客汽车只能牵引指定类型的挂车,并且挂车不可载人,以确保乘客安全。大型、中型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以及其他类型的机动车则明确规定不得牵引挂车,这是为了防止超载和提高道路行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