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4-16
办理赠与过户缴纳的税费是最低的 但是后期你再卖需缴纳20%个人所得税。
办理卖卖过户缴纳的税费是高点的 但是后期再卖你所需承担的费用就少的多了!
综合考虑如果你不想买卖一直作为自用。就选前者,如果考虑买卖就选后者!
如果按照楼上各位高手的说法暂不做过户做公证遗嘱房屋由你继承,如出现此类情况会被你妻子得到房屋所有权的!(话虽然有点难听但是在为你考虑!)
就是:在你婚后任何时间内你父亲去世,但还未与妻子离婚。这时你继承的你父亲的房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后离婚需要进行分割了。
建议:走房屋买卖程序过户给你。
第2个回答 2011-04-25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发现,如果按照赠予方式处理,其需要交纳的各种税负甚至高于买卖,因此实践操作中,亲属之间变更房屋产权人,一般采用买卖形式。当然,如果房屋能够作为遗产处理,其税负要低很多,不过你现在年纪不大,估计父亲身体还健朗,所以遗产处理方式缺乏现实性。综合上述因素,还是按照买卖方式操作比较实惠。
如果一定要找一种可以避税的方式,倒是有这么一种方式,只是有违公序良俗,你就当笑话听罢。方法是,父亲与母亲离婚,找一个可以信任的女性朋友,或者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亲戚,让父亲与她假结婚,然后马上离婚,把房子过户给那个女的,再让那个女的和你结婚,然后马上离婚,把房子过户给你。这个方法虽然是笑话,但是实践中确实是可以操作的,以为夫妻间过户不需要支付税款,只要付个手续费就行了,一般也就一两百元。而结婚只要4块钱一次,离婚不要钱。所以费用就这个省出来了。笑话而已,不要放心上,一笑了之。
第3个回答 2011-04-16
在法律的尺度内没有两全齐美的办法,如果你要过户到你名下那么必须要支付相关税费。否则,你可以选择在你婚前你父亲与你订立赠与协议将一套房产赠与给你并进行公证,但不办理过户手续。这样的话在法律上你享有该房屋所有权,但风险是:第一,你不能处分该房屋,如进行抵押或出卖等;第二,如果你对你父亲不履行相应的抚养义务,你的父亲可以撤销赠与。相关法律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根据以上规定,你自己考虑并决定是否过户吧。
第4个回答 2011-04-14
你的问题很难实现,即使父母留有一株指定你为唯一继承人,但是被继承人还是有权更高遗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