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母异父兄妹房屋遗产问题.

外婆与前夫所生3个子女 前夫死后外婆带着3个几岁大的子女嫁给了我的外公,与外公再生了一个女儿,就是我妈 老人生前有一套厂里的房子,房子的户口上有外婆外公,妈,我, 我妈与外婆同属于厂里职工,其他三个子女不是这个厂的,我和我妈一直与外公外婆生活 在一起.尽了赡养义务,其他三个子女也久过年过节回来看看老人.产权证上是写的外婆的名字,外婆死后外公再死的,生前没有书面遗嘱,只是口头上告知子女们说这房子给我妈,现在同母异父的三个子女要与我妈挣这套房子,请问 如果诉讼到法院,这套房子怎么分配. 请法律高手指点,谢谢!

一、你外婆与前夫所生3个子女与你外公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关系,被继承人继子女与子女有同等的继承权,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继承房产产权证虽然是你外婆的名字,但应当是你外公外婆的共同财产,涉及到对你外婆遗产的继承和对你外公遗产的继承两次继承;其继承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
1、遗嘱继承
如果你能够证明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口头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
我国继承法对 口头遗嘱的限制较多,需要在遗嘱人危急情况下,并且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另外,你在问题中只说了你外公生前立有口头遗嘱,即使该口头遗嘱有效,也只是限于你外公的遗产份额。由于你外婆先于你外公死亡,你外婆的遗产继承在先,如果你外婆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则有可能还涉及到其他继承人继承房产份额。
2、法定继承
你外婆先死亡,房产中有一半份额是你外公所有,另一半是你外婆的遗产,在你外婆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中平均分配;你外公死亡后,其遗产在你外公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父母)中平均分配。
由于你和你妈妈一直与外公外婆生活,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相关法条: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第十七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4-13
1.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结论:口头遗嘱确定的房屋产权归属无效。

2.继承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结论:你本人没有继承房屋的权利,该套房屋应当由你妈及其他3人共同继承。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结论:你妈依法律规定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结论:其他3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也许要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你的问题,以上意见供你参考!追问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产权,继子女也有权与亲生子女同等分配产权吗?

追答

“前夫死后外婆带着3个几岁大的子女嫁给了我的外公”可以得出其他三人与你的外公已经形成了扶养关系,所以从法律上讲其他三人有权继承。

有无继承权的核心是:“是否与你外公形成扶养关系”?

第2个回答  2011-04-13
如果你外公、外婆 在口头指定你母亲继承房产时,如有证明人,房子就是你母亲的个人财产;如无证明人,由于未成年时的收养的子女与亲生子女有同样的继承权,只能由 你母亲和另外3个子女均分,分成四份,每人一份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满意请您采纳,举手之劳,将会让我们继续解决更多网友的提问追问

如果有无利益关系的人,曾经亲耳听到我外公或者是外婆对她们说过,这房子给我妈,和屋里的其他长辈也听老的说过房子给我妈,{不是在病危的情况下} 那诉讼时她们的作证有效吗?

追答

无利害关系的人,作证明人,有效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满意请您采纳,举手之劳,将会让我们继续解决更多网友的提问

追问

请问需要几名证明人才能算是有效,有什么要求?如果有效是否等于口头遗嘱有效?

追答

需要两名或两名以上证明人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满意请您采纳,举手之劳,将会让我们继续解决更多网友的提问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9
  1、如果逝者生前没有立遗嘱,则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如果逝者生前立有遗嘱,则按照遗嘱内容进行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