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房子是我婆婆的名字,现在要过户到我名下?按买卖还是赠予办理手续合适呢?

补充:我妈家的房子现在是我的名字,在把我婆婆把房子过户给我之前,要不要把我妈妈的房子过户给我妈妈呢?否则会不会被算做家庭有两套住房呢?另外,如果需要把我妈妈的房子过户给她,我们这两种过户要是按买卖手续办理,应该收多少手续费呢?——烦请高人指点,这个问题实在是太闹心了~再次感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把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分为继承、遗产处分及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等三种情况,你所说的属于第三种情况。
  同时规定属于其它情况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述证明材料必须提交原件。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上述材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规范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退提交人,将有关公证证书复印件留存,同时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
  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的赠与可以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
  但是,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计征个人受赠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核定征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征收。
  也就是说,如果你以后转让的话,要按转让价减去受赠时的税金、公证费等合理费用后(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不能扣除),全额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能按1-3%的核定税率征收。

  综上所述,从当前来看可以节约部分税收,从长远看,税收负担更重。这就是区别点。所以你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决定到底用什么形式转让这套房产?
  如果你继承对你来说很重要,并且你会保留或者继续使用时间较长,那可以赠与形式,而且你还要把拆迁等情况考虑进去。
  如果你会在一个不长的时期内转让此房产,那还是用买卖方式来办理比较好,这样成本更低
  具体情况要你自己去决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4-13
不需要的,只是把你婆婆的房子过户给你不存说二套房的,手续费你想现在省的话就去办个赠予公证就可以了,几百块的公证,不过以后卖房子会有20%的赠予税,要是按正常过户的话就看房子是否满五年,满五年的花不了几个钱追问

我婆婆过户给我的房子就按正常买卖处理比较省事吧?要是未满五年的手续费大概是百分之几呢?感谢感谢感谢哦~十二万分感谢,无以言表嘞~:))))

第2个回答  2011-04-13
如果你不把你妈的过户给你妈,那你就算是第二套了,你要过户,要按现在的房价来给税收的,记得是2.5%,你再问问你们当地的,就知道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