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GB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氧(压缩的或液化的)”在表1《危险化学品名称及其临界量》 中的第56位,
别名:“液氧;氧气”,
CAS号: 7782-44-7,
临界量 200吨。
若单元设施内数量达到或超过临界量200吨则位重大危险源。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均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数量。
q1/Q1+q2/Q2+……+qn/Qn≥1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t。
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t。计算结果小于1,则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反之,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