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再就业社保缴费与公司缴费区别

如题所述

企业社保和灵活就业社保的区别:
受众人群不同:企业社保针对的是在职职工,单位和个人依法必须缴纳,具有强制性;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是指一种保险政策,有一类没有固定的工作、失业或再就业的人属于灵活就业人员。针对这类人的养老保障,国家颁布实施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包含项目不同:企业社保:“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只能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纳主体不同:五险中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的保费需要个人自己承担,但是各地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优惠政策均不相同,投保人可根据自己的养老保险所在地进行咨询。

个人灵活就业社保新政
1、超过期限需补缴滞纳金和利息
社保断缴超过一定的时间期限,是需要缴纳滞纳金和利息的,按照现行规定,公司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计算公式: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某欠缴天数某万分之五纳金。当然,在实际执行中,滞纳金一般都针对参保单位未按时缴费来收取的,个体参保的一般没有征收滞纳金,但是,如果个人参保人跨年度欠费,那就必须补缴滞纳金。
2、45岁之前没有缴纳记录的不允许一次性补缴
2018年1月1日以后达到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年满45岁周岁不满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允许一次性趸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即意味着在45岁之前,必须有社保缴纳记录,否则是不允许一次性补缴的。
3、三类人可进行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
本地户籍,并在1961年至1982年期间下乡的知青地户籍,曾经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的大龄人员(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地城镇户籍,曾经与国有企业或县级、镇级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已在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
4、2018年补缴社保怎么补
其实针对不同的交费人群,补交社保的方式是不大相同的,主要有两类人:有工作单位的人和灵活就业的人,我们来逐一攻破:
(1)自行办理:关于自由职业者,说的通俗点为“没有工作单位的群体”,则可以用灵活就业的方式进行参保,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办理社保登记手续。
(2)单位交纳:单位职工2018年补缴社保怎么补呢,其实完全可以参考2018年职工补缴社保新政策,也就是说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以个人身份继续参加参保即可。
5、需要交纳多少钱以2018年职工补缴社保新政策来看,不同的地域,补交的政策是不同的,以湖南为例,2018年的新补交方式是这样的:依据2016年12月31日于2017年1月1日作为分界线,实际细则如下:
如果刘大爷是2016年12月31日前退休,已经达到了退休年纪,但是并没有交满15年,可以针对两个档次进行缴纳社保费用,分别是60%或100%,按照20%的比例交满15年就可以了。

一、灵活就业的社保怎么办
对于灵活就业的人来说,办理社办仍然是很有必要的,但是由于工作特性,灵活就业人员只有个人去当地社保局进行社保缴纳,若是具备《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在经过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并加入了社保,便可以领取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当灵活就业人员加入养老保险后到达退休年龄时其养老金的计算标准与普通职工相同。
二、灵活就业的形式来缴纳社保
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本人要持证明灵活就业状态相关凭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灵活就业认定,填写《灵活就业情况登记表》,经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认定后予以就业登记,并在《就失业证》中记录从事灵活就业有关情况。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到户籍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就失业证》《身份证》(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三)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四)未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提供原参保单位代扣代缴个人缴费凭证或其参保证明。参保条件:凡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符合参保条件需参加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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