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和第三方签的合同已经3年,2010年12又签了三年的合同,在中国电信工作,到2011年4月10日,

电信公司一个经理要求我们周一至周五加班到晚9点,开始说加到9点是正常工作,没有加班费,但是我们不同意,又说给我们一个小时4块钱的加班费,到现在加班费多少钱我们都不清楚,周六周日正常休息,但是到4月10日又说周六周日无条件加班,随叫随到,没有加班费,结果和领导僵持了一段时间工资给我们涨了,但是先前工资里的有一部分钱被抛出了,开始我们不同意,部门经理说不同意可以直接去人力报道,最后我们妥协了,他们也同意了,当天的工作正常,但是到了下午上班的时候,他们告诉我们你们可以交接工作回家了,给我们一张表格,是离岗申请表,说是我们自动离职的,我没有交这个表,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去仲裁投诉第三方还是电信公司,赔偿怎么算,望回答,谢谢!

在这种情况下,你去申请仲裁。对象为电信公司。赔偿根据你本人的工资多少决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追问

我是和第三方签的合同,今天我去电信问了,他们把我定为自动离职的和电信没有关系。把我支到三方那边说是和他们没关系。。。 要是去仲裁也是和电信没关系吗 ?电信不会给任何赔偿的。他们说的是对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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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15
一、平时加班公司需支付你们50%的日工资。 假设你周一加班3小时 3小时的工资=月工资/22.6天/8*3*150%。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所以每周超过44小时就是加班。每天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每天、每月加班的极限付加班工资也是违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二、如果公司以加班原因要你们离职,你们可以拒绝离职。或请劳动仲裁申请继续工作。
如果他要你们离职,首先他必须支付你这段时间的工资和奖金,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必须提前30天通知或支付一个月的收入,如果他直接要求你下岗,你可以拒绝,继续上班,直到协商一致,大家耗就是的啦,或者通过劳动仲裁要求他在再支付赔偿金两倍的赔偿,(你的赔偿金是你和这个公司签约算起,(工作小于半年补半个月,其他每满一年给一个月补偿)。你因该赔偿=30天通知的一个月工资+补偿你的工资工作几年赔几个个月*2(罚金)+你前期的工资和奖金。注意赔偿的工资按你前12个月的税前收入的平均值(是你的工资+年终奖+平时奖金等,也就是你在公司这段时间的所以收入。),最低不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1、工作年限补偿(一年一个月补偿,大于6个月按一年算,少于6个月按半年算)
2、提前30天通知下岗或补偿一个月税前收入
3、违反劳动合同法罚补偿金的2倍(只有协商解除合同)除非你给公司照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的违法行为。
4、他不能少你工资+奖金等福利
5。他要说你不是他们人你就叫他自己去找第三方去谈。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第1个回答  2011-04-15
申请仲裁应该是以第三方作为申请的对象,也可以将电信公司作为申请对象,对于赔偿部分可以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具体赔偿的数额需要根据在工作期间的约定及合同的约定等各方面的材料审查之后方可进行评价。
第2个回答  2011-04-12
首先你是签订的三方协议,你应该到第三方去投诉你的遭遇,要求他们出面解决问题。
其次,如果第三方不给明确的态度,你要到电信去投诉,申述你具体的情况
最后,如果上述两种方法都不奏效,你可以到相关部门起诉第三方和电信
第3个回答  2011-04-12
你应当属于劳务派遣性质吧,你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然后劳务派遣公司和电信公司签订的派遣协议,现在用人单位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都是这么操作的。
正规操作的话,电信公司应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告知你工作的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连续用工的还应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电信公司不支付加班费,你们可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劳动部门责令电信公司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按应付金额的50%到100%加付赔偿金。
还搞不好的话,可以申请仲裁,以电信公司为对象,还可以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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