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连续三个月零申报

我们单位从2011年1月转的一般纳税人,转的时候小规模的普通票就作废了,由于开票设备还没安装,已经有三个月没开票了,申报一直是零,税务所会查吗,请高人赐教,谢谢了

一般情况下,企业纳税人三个月零申报或负申报,会被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在第3月申报后,在稽查系统中列为当期“纳税非正常户”,可能会公告,属重点稽查范围;视当时“纳税非正常户”数量及购票数量、频率、相关纳税情况分析后,会随机稽查;

一般纳税人如果一直零申报后果有如下可能:

1、如果只有一次两次,没有太大影响,可能看不出来。

2、如果超过三个月,会进入税局的重点观察对象,会被查账。

3、如果一直零申报,且查账有问题,税务局会取消公司的一般纳税人纳税资格,并认为公司是非正常户,公司的专管员也会直接取消您公司的纳税资格。

4、具体根据地区不同会有差异,但大致相同。

扩展资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1、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4、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

二、违反纳税申报规定的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或者扣缴义务人、代征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国家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由国家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一般纳税人不按规定申报并核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除按前款规定处罚外,在一定期限内取消进项税额抵扣资格和专用发票使用权,其应纳增值税,一律按销售额和规定的税计算征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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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4
分析如下:
一般情况下,企业纳税人三个月零申报或负申报,会被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在第3月申报后,在稽查系统中列为当期“纳税非正常户”,可能会公告,属重点稽查范围;视当时“纳税非正常户”数量及购票数量、频率、相关纳税情况分析后,会随机稽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4-18
不会查的,我们一年都是零申报也没有查过。
第3个回答  2011-04-18
不会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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