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人企业工作了三年,三看里没有享受到国家一天的法定节假日和双休,只要休息老板就扣钱,

请问我现在能要求老板补偿工资吗,这三年的都能补吗,是找劳动局还是法院呢,希望热心人帮帮我。
三年里没有休息一天。我们也没有劳动合同。上班时间超长,就算下班了有事情也是谁叫谁到的。从来没有加班工资。工资看起来还可以,但想想真是不划算,老板太黑了。

  可以要求老板补偿工资,这三年的都能补,首先应当向劳动局下设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任何一方不服劳动仲裁的,然后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你可以要求补加班工资,但应提供你加班的证据。

  附主要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150%*日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200%×日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300%*日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追问

李律师,谢谢你。但我有几点不明白,想再问一下你。我只能提供我到这里上班的时间,因为职业问题要到有关部门登记注册。但我们以前上班有打卡,卡都在老板手里,他不可能来提供给我们的。同事倒是可以相互证明,有用吗。能提醒一下我现在要收集哪些方面的证据,具体点的证据。“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个怎么解释,如何确定我应当知道呢。说详细一些,谢谢。

追答

如果你能取到有关部门的注册登记,在相应登记能够证明你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下,你申请劳动仲裁、胜诉的机率非常大。如果你能证明你们上班打卡,则在仲裁或诉讼时,单位有义务提供打卡纪录(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劳动者在有基本证据的情况下,由单位负责提供单位掌握的那一部分证据;如果单位不提供,就推定该证据对单位不利)。同事的证明也属于证据,但仲裁或诉讼时,同事应当出庭作证。
收集在单位工作的证据、如工资卡、工作牌、工作证、工作服、单位有你名字的各类文件及资料、有关部门的注册登记、落实愿意为你作证的同事、上班打卡的证据(比如单位打卡机的照片、现在使用的卡等,也可申请仲裁委到单位调查取证)等。
关于仲裁时效一事,你不用担心超过期限,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可以从离开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时起计算一年。由于你现在还在单位,提出劳动仲裁未超过时效。

另外,如果没有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2008年2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共计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追问

现在我大概知道要收集些什么证据了,谢谢您。不好意思,最后一次追问了,当时我是要他签合同的,但他不签。我是08年三月初来这家单位上班的,为什么没有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呢,依据是什么,怎么算的。如果我这三年的节假日和双休加班都补偿的话能有多少个月的工资,大概的就行。

追答

回答问题时没细看,还以为是08年1月起到该单位工作。如果是08年三月初到该单位上班,则应从上班满一个月后的次月,即08年4月*日起计算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即该阶段工资的两倍)。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

关于三年的节假日和双休加班的工资,补偿办法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你的工资情况计算即可。

另外每工作一年可要求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半年的按半个月计算。

相应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150%*日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200%×日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300%*日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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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10
你这给私人老板打工很正常啊,别说你了,各个城市都一大堆。你告他 他赔你点再把你给开了,你又得找另外一家私企,说不定别家私企还黑些!只要工资不低!想开点,其实很多人都没你幸福
第2个回答  2011-04-10
这种情况公司是违法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给予改正并给予相应的赔偿,也可以到法院起诉。
第3个回答  2011-04-10
你先向劳动部门反映,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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