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未解押的房子开发商能否收预售款又不签合同可以吗?

有什么风险?怎么办?
当时开发商是告知,该房做了贷款抵押,我也同意“本人在付清全款52万后60个工作日内完善该房的解押手续,并在解压后与贵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政策变化公司可不计息退还本人已付房款”,公司要求先付了一万元,我问销售员这是否定金,如果是定金,你们违约要双赔返还,她肯定说这是房款的一部分!于是我付了一万元,可拿到收据却写着是定金!而且至今没有给我看《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日后的合同如对我极不利,咋办!所以我觉得该公司有欺诈行为,请问,我是否能续付52万去冒险吗?如果决定不续付,能要回先前付的一万元吗?用什么理由呢?

这就是典型的套现,开发商在开发初先是用个人的证件办理虚假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把房产证抵押到银行向银行贷出现金流完成楼房开发,现在开发商手里没钱赎回房产证,只有先向客户收取资金,还完抵押的资金银行才能发还给开发商房产证。然后才能再给你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其实就像现在的二手房买卖,手续是一样的(甲方向乙方付部分款,乙方还贷款收回抵押银行的房产证,甲乙双方到房产交易所办理产权变更,甲方将余款付给乙方)。中央电视台曾报道过这样的事情。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4-10
如果你拿到的收据上面注明的是定金,在公司违约时,你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定金法则,他需要向你支付2万元。你也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继续履行合同。
第2个回答  2011-04-10
不知道您这是哪里的房子,您要求退回一万的定金是不行的,如果想放弃购房那一万可以不要了,如果继续履行,您可以先和开发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提出要求资金监管,走托管银行,比如广大。继续履行合同。追问

问题是开发商不同意现在签合同,要等银行解押时才能签,却要在未签合同前付请52万全款!这有道理吗?咋办?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