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求助 55岁,女。在餐馆工作,做清洁时不慎跌倒,导致腰椎破裂需手术治疗。餐馆拒付医疗费合理吗?

55岁,女。在餐馆工作。做清洁时不慎跌倒,导致腰椎破裂需手术治疗。餐馆拒付医疗费合理吗?拒付理由为:餐馆老板认为就是跌一跤不至于这么严重,怀疑她腰部本身就有旧伤。而事实是其腰部及腰部骨头此前均无任何损伤。请问餐馆老板这种猜测合理吗?人是在工作时受的伤,不付医疗费合理吗?受伤者需不需要提供此前无受伤记录等证明? 因受伤者超过50岁 劳保局不受理了。请问该事件诉诸法律,双方胜负如何?

你这个根据劳动法规定,当事人和餐馆形成劳务关系,在餐馆工作期间属于用工期间受伤,是因公受伤,餐馆应该负责医疗费。大致是这样,如果餐馆不负责任可以提起诉讼向法院,至于赔偿问题涉及法律实务,寻求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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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1-06
55岁的女性劳动者是无法上社保的,这个你要参考当地社保条例以及劳动合同才能确定了,这种情况就比较复杂。建议到劳动局当面咨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1-07
餐馆请的,应该定性为劳动关系,不应该定性为劳务关系。可以要求餐馆支付医疗费,工资,生活费,护理费。建议申请司法鉴定,看构成伤残不。
第3个回答  2014-01-06
虽不是劳动关系,但餐馆仍应当赔偿,
第4个回答  2014-01-06
你可以留着医院的病例和片子,如果有签订劳动协议那胜算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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