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回复我的问题!现在问题是我们到公安局去验伤情,他们答复是3-6个月后才能做鉴定.希望以下能请教您

1:伤残什么时候可以鉴定?
2:我们刚从派出所出来,案件还在派出所.我说到公安局立案,接警那个人把我说一通,讲:公安局和派出所是一个系统,你这样做啥意思?(我没搞懂派出所的意思).
3:负责案件的警察叫我们和解.现在都没有鉴定,我们以什么依据核算费用啊?

1、做伤残鉴定是要有一定的时间,根据伤情不同时间规定也不一样。在公安局验伤只是初步的确定受伤,那不是伤情鉴定,伤情鉴定要到鉴定机构做。他们的答复是非常正确的。
2、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排除机构,其实也就是公安局的一部分。你在派出所报案立案都行,立案后都资料都会上到公安局,具体要侦查的时候,就不一定是派出所的民警办,公安局根据具体情况派不同的人员侦查。所以,你在派出所报案就行了。接警的感觉你不把他当回事,所以说你一通,正常。
3、现在是讲究和谐社会,公检法办案讲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尽求案结事了,别啥事情都要告得天翻地覆,浪费国家司法资源。所以,警察提议和解并不违法,而且符合社会发展要求。和解就是在警察主持下双方自己商量搞定事情,你可以提出你任何的要求,对方也可以讨价还价,如果和不了再立案侦查上法庭。既然是你可以提出任何要求,那也没有必要等鉴定结果出来再谈你条件。你可以超出10倍100倍的提出你的要求,关键是对方是否愿意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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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11
这种情况肯定是对方用了关系了,你应该带着伤者到当地的大医院去做伤情鉴定,然后要求警方立案,如果他不理,你可以去所在地派出所的上级单位,去申请立案并对派出所提出行政不作为,由于你的案件被他们压着,这就够他们喝一壶的,而且没有伤情鉴定要用3个月以上那么就的,所以不用害怕,直接去做就好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3-12
伤残等级鉴定一般是在医院有入院证明、出院小结。在出院后一般是等3个月后一年之内伤病情相对稳定后才能进行鉴定的。 这些证明、证件一定要注意妥善保管,平时只拿出复印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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