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申请用电,请拿房产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所在地乡镇供电营业厅申请办理。
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居民用户(生活照明)
1、提供房产证、土地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没有房产证或土地证的,需提供农村宅基地证明、商品房购房合同、城镇拆迁补偿协议书之一或出具县政府提供的《水(电)入户产权审核表》。
2、提供户主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1、首次购电的电钥匙输入电卡表时,请您找准自己使用的电卡表,如输错表请速到所属供电公司办理更换电钥匙手续。非首次购电的电钥匙,只有插入首次购电时所输入的那块电卡表才会实现电量累加。
2、告警方式:JKW-1型电卡表,当表内剩余电量小于10千瓦时后,告警灯闪,同时每隔1小时蜂鸣器响1分钟,提醒客户购电,如您不需要音响信号,可用电钥 匙插入电卡表内,音响告警停止,但告警灯仍亮。
JKW-1A型及JKW-1B型电卡表,当表内剩余电量小于10千瓦时后,数码管闪烁显示剩余电量,提醒购 电。如您需要查看剩余电量,插入电钥匙,数码管将自动显示剩余电量。如表内电量用完,电表将自动切断电源,停止供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卡
申请水电开户所需材料:
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业主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不是业主本人办理,还需要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