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父母想把房子送给城市户口的子女 直接用村里的证明并由见证人可以吗?要公证和过户吗?

如题所述

  可以送,以赠与形式,但是需要缴纳相关税费。

  也可以参照二手房交易进行处理,同样需要缴纳税费。

  村内见证人的见证,只是起到一个证明作用,即便作出书面文件,并且正式公证的话,也只是证明该父母将房产赠与了子女。可是,其子女如果想改房产证名字的话,还得按照二手房交易或者赠与方式进行处理,国家就是这么规定的。

  农村房产不计算在房产套数内。

  建议采取增加共有权人方式进行操作比较稳妥,因为如果以后牵涉到动迁的话,父母因为将房产赠与子女了,就无法享受应该享有的待遇。而且容易损失很多。增加子女名字的话,其子女在未来农村改造动迁中,也可以额外享受到待遇,等于是多得钱。

  既然是能多得利益,为什么不试试呢。

  增加房产共有权人。

  第一,要签订权属分配比例约定。
  第二,签署之后,必须到公证处公证。
  第三,公证之后,带好必要证件到房产交易中心进行权属变更。

  一般增名只收取房产证工本费。
  以下是登记要件

  ①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②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③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④关系证明文件(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⑤变更房屋权利人的协议(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登记时限

  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变更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

  税费标准

  ①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不收费。

  ②印花税:房屋权属证书每本5元。

  ③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祝你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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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04
是什么形式的房屋?不清楚是什么状况。
如果是宅基地上的自建房屋,现在这种状况没法过户的(过户仅限在本村/部分地区放宽至本乡镇户口的人之间的)。如果有朝一日,您家里在村里没有一个户口了, 那么村里有权收回宅基地,房屋作适当补偿。所以如果是赠给所有子女的话,这样的赠与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如果只是赠给个别子女的话,去村里证明一下吧,公证与否都可以,意义不大。
如果是商品房(有商品房两证的),不用公证,直接参照二手房交易去过户就OK了。
第2个回答  2019-12-07
是什么形式的房屋?不偿偿稗锻织蹬半拳报哗清楚是什么状况。
如果是宅基地上的自建房屋,现在这种状况没法过户的(过户仅限在本村/部分地区放宽至本乡镇户口的人之间的)。
第3个回答  2011-03-04
不用公证!
可以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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