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房屋买卖合同,过户前买方去世,卖方有义务继续为买方的继承人办理过户吗?

98年单位集资建房,姐购买房屋一套,购房款发票名字是姐的,产权证也是姐的。房屋交付后姐未入住,将房借给弟开饭店使用。2005年,弟提出买房,并与姐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签订合同时弟支付房款,付清房款后办理过户。同时将合同做了公证,姐将产权证和房屋相关票据交给了弟。弟因病去世,未付房款,也未办理过户。后该房一直由弟媳和孩子居住,姐也未要求腾房。现弟媳将姐告上法庭,主张姐违约,要求姐支付违约金,并办理过户。请问弟媳的主张是否应该得到法院支持?

需要结合合同及双方的证据情况确定。原告主张姐姐违约,即受到购房款后未办理过户,那么应当提交已经支付房款的证明,包括收条或银行转账凭证等。如果无法举证,可能会承担败诉责任。
另外,如果协议书写明了支付房款的期限,而未支付房款,那么姐姐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反诉要求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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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04
同时将合同做了公证,姐将产权证和房屋相关票据交给了弟。弟因病去世,未付房款,也未办理过户。
姐需要答辩弟弟未付房款。主张弟弟违约、。
第2个回答  2011-03-04
要看你的合同有没有约定有效期限,以及弟弟去世的时间,这个涉及到时效问题了
需要具体精确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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