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是否还能拿回自留地

我家4口人, 家住余姚农村, 父亲,母亲,姐姐, 和我(女), 小时候按人头每人5分, 分得2亩自留地, 后来我考上大学, 户口迁到宁波. 后来村里第二次分田时, 自留地未收回, 仍然是这么多,

想请教, 当初我是分得这5分地的, 如果户口迁出, 这5分地由国家回收, 但未回收, 现在我是否有权得到这块地

如果, 要得到这块地, 要有什么证据?

急, 谢谢, 如有专业的律师解答更是感谢
目前是我姐姐在使用, 那就是只能由她用, 或者由国家收回?

如果迁出户口到城镇,不能拿回自留地。自留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户口迁入城镇后,失去了集体所有组织成员的身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
第十二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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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22
不能了,户口和土地是挂钩的,你的户口迁出去了,就不属于原集体成员了,就没资格取得该集体的土地。应该由集体收回。如果你还想收回该土地,可以经户口重新迁回老家,否则你不能从法律上得到原有土地。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3-17
户口迁出了,就不在属于该村的集体户口了!也就没有该块地儿的使用权了!回收归集体.具体详情可以查阅土地法等相关法规及资料!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3-17
你好,不可以拿回自留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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