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的设立有法律依据吗?

没有补充

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是:

1、城管其实是一个专门用来集中执行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部门,他的权力来源于其他部门的授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3、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结合本地方实际提出调整行政处罚权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9
  设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因此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法设立的。
  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明显属于环保局、卫生局的管理范畴。重复执法还是环保局、卫生局失职无法进行有效管理?)
  二、市政工程管理
  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市政工程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反非市管城市道路(含城镇范围内的公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管理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公路段、交通局、交警大队的人都死绝了?或者根本这个地方就没有这三个部门?)
  三、绿化管理
  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依据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除古树名木和绿化建设外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事业单位何来行政处罚权?环保局又去吃闲饭了。)
  四、水务管理
  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依据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河道管理的下列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一)倾倒工业、农业、建筑等废弃物及生活垃圾、粪便;
  (二)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三)擅自搭建房屋、棚舍等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这一条,水利局、交通局、土地局、房产局又再次失职。你们这些单位成立的所谓稽查大队是做什么的?)
  五、环境保护管理
  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依据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下列不需要经过仪器测试即可判定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一)在非指定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二)道路运输、堆场作业等产生扬尘,污染环境;
  (三)任意倾倒或者在装载、运输过程中散落工业废渣或者其他固体废物;
  (四)违反安装空调器、冷却设施的有关规定,影响环境和他人生活;
  (五)未经批准或者未按批准要求从事夜间建筑施工,造成噪声污染;
  (六)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等规定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环保局已经被完全架空,是谁给城管这么权利的?环保局的稽查队应该解散了。)
  六、公安交通管理
  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擅自设摊、堆物占用道路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这本应该是工商局和交通局以及交警队的管理范畴)
  七、工商管理
  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占用道路无照经营或者非法散发、张贴印刷品广告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这本是工商局的管理范畴)
  八、建设管理
  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损坏、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城建局的管理范畴)
  九、房地产管理
  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依据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下列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一)在公共绿化、道路或者其他场地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破坏房屋外貌。
  (再见环保局、房产局)
  十、城市规划管理
  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擅自搭建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和市容景观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第2个回答  2015-10-25
1、城管全称“市容城管行政执法局”,在我国,任何行政主体的权力都来自法律法规授权。从本质上来讲,城管的产生,就是把原来各个部门分散行使的行政处罚权,集中到一个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身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3、行政法规依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结合本地方实际提出调整行政处罚权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城管执法的目的是什么?市城管执法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3个回答  2022-01-26
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是:城管其实是一个专门用来集中执行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部门,城管的权力来源于其他部门的授权。
法律分析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又称“城管”,是隶属于市容管理办公室的一个下属部门。其职责是对城市市容市貌、占道摆摊、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现象进行整顿治理。城管有权对违规当事人进行教育或罚款,对违规物品在出具暂扣证明后进行暂扣,当事人可凭暂扣证明去城管办公室接受教育或罚款后,保证以后不会再犯后可以领回被扣物品,城管没有没收物品的权力。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市政工程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反非市管城市道路(含城镇范围内的公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管理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占用道路无照经营或者非法散发、张贴印刷品广告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损坏、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六条 除法律、法规、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第十七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八条 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2
设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因此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法设立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