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一般是什么时候拟定的

如题所述

公司章程一般是在公司设立时拟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要求规定: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2、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3、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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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21

是在公司设立时拟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之一就是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即在向当地工商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材料时就需要有拟定好的公司章程即其他材料。

该章程是全体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也是公司公司活动的责任。

同时公司章程内容还需包含公司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等。

扩展资料:

章程修改的情形:

1、《公司法》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

2、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与章程记载的事项不一致;

3、股东大会决定修改章程。

章程变更程序:

1、 由公司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为注册资本而发行新股时,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4、 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记事项的,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办理变更登记;未涉及登记事项,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5、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项的,应依法进行公告。如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告。

6、 修改章程需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若涉及登记事项,须有公司法人签章方可完成变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章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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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3-01-10

公司章程一般是在公司设立时拟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要求规定: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2、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3、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3个回答  2015-06-29
  公司章程应于公司设立初就拟定好了,公司章程的首次生效应是公司登记之时,即工商登记部门向公司签发营业执照之时。公司章程为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就公司的相关事项签署的法律文件,并且对公司的全体股东有约束力,其在一定的意义上可以说是公司的全体股东的协议,该协议是就公司的事项的约定,协议的各方的身份是公司的股东,因此,只有公司成立后,即只有公司以后,才有公司的章程的效力,而公司一旦设立(公司的设立时间为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的日期),公司章程就对公司、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有约束力,是故,公司章程的生效时间为公司登记设立时。
  不过,我们要注意的是,由于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文件,即使有的公司章程需要行政监管部门的审批(如外商投资企业、金融企业),但只要公司章程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关部门就无权干预公司章程的内容,因此,公司章程可能有的内容并不限于公司成立后的公司行为的规范,可能还有公司章程的签署者们就公司设立事项的约定(本来这些内容应该是公司合资协议的内容),这些内容的法律效力并不因公司未设立而不生效,可参照的法律规定有最高法院外商投资企业司法解释一中规定的合资或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股东报批义务,该义务并不因协议未经商务部门审批而不生效。
  另外,虽然实务中,在公司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审查公司章程,甚至有时要求公司设立登记人员删除他们不认可的内容,但是,从法律上来说,笔者认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无权审查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应是工商登记的备案文件,而不是报批文件。
第4个回答  2011-03-02
成立时,且需要股东共同拟定,少用模板的那种。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必须要提交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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