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在服役间因病致残, 请问退役后还能不能申办残疾军人证?

如题所述

1,军人在服役间因病致残,退役后需要认定残疾、评定残疾等级的,可以向所在地省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根据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由民政部门发给《残疾军人证》。
2,《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
第二十四条
因战、因公、因病致残性质的认定和残疾等级的评定权限是:
  (一)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
  (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区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
  (三)退出现役的军人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需要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和评定。
  评定残疾等级,应当依据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的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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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如果在服役期间导致残疾,那么在部队就应该办理残疾证件。

有一种情况,部队生病治疗未结束,退役以后三年内伤口复发或者原来病复发的,导致符合六级以上残疾的条件的,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但是需要档案里面有原始医疗记录(部队开的证明没有用)追问

嗯,谢谢,不知您是身边朋友有类似情况还是??

追答

1、政策如此。
2、本人从事此工作,此类事情多遇到。

追问

谢谢你啊,哥们,还能问你一件事吗? 椎间盘突出比较严重可以评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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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03-09
什么叫军人在服役间因病致残,如果成立的你在部队里就要评定残疾(义务兵和初级士官才可以),领取《残疾军人证》的。回到地方就麻烦了:
1.退役三年以内;
2.服役期间军队系统医疗机构的病历、治疗小结、物理检测报告等医疗证明(民政局还要发函确认的);
3.退役以后持续旧病的治疗证明(概括职业病和精神病);
4.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的证明。
5.病情要在《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所列级别的六级以上(因病最低是六级残疾军人)
有了这些,你再到属地民政局去申请吧==比登天还难。
第3个回答  2011-03-09
可以到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级残联申请办理普通的残疾证,一旦退役就不再是军人所以退役到了地方以后就不允许办理残疾军人证了。
第4个回答  2019-06-04
上述几位老师,说句不客气的话,语气都太过于冷漠,事实确实有一种这种情况,轻伤不下火线的战士,或得伤残在大致体上看不出来,但也确实伤得很严重的情况,通常原二等乙级以下的这种情况很多,他们退役时,有的因为工作调动,有的因为家人过世,有的因为机关兵或小散远单位比如弹药库、养殖班、油库等,有的甚至退役前几天还在千里之外住院,上级通知评残,但是基层忘记考虑和通知他们及时参加一年一度的评残,他们在部队时也傻傻根本不知道有评残这回事,导致退伍命令下了,他们在组织号召下,带着伤病拿着退伍证流着泪退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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