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相对主义和诡辩轮

如题所述

1、相对主义:一个概念有确定的形象概念(即可以用数字表示),但没有确定的抽象概念(即不能用确定的数字表示),那么此概念就是相对概念。像这样的概念就没有绝对的对与错,只能根据抽象概念的大小来相对的判断对与错。

值得注意的是,相对主义主张成立的隐含前提建立在它绝对适用于所有事物上,既否定普遍有效真理的存在却又主张自己是普遍有效的真理。

2、诡辩轮:是违背逻辑规律而做的一种似是而非的推理和论证。

在宣传中论证一个命题或说明一个问题时,诡辩论者不去如实地、以有力的逻辑力量揭示事物的内在联系,而是从主观出发,以片面的、表面的、甚至不相干的一些现象制造虚假的联系、因果关系和主从关系,达到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目的,为其荒谬的言论制造一种骗人的推理形式。

诡辩论的认识基础是主观唯心主义和相对主义,在解释命题时,崇尚玩弄概念、故弄玄虚,用华而不实的辞藻美化相对主义的说教。

扩展资料:

诡辩论思想方法的实质是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诡辩论常常利用客观事物和概念普遍具有辩证矛盾这一特性,冒充辩证法或者同辩证法相互掺杂地表述出来。

相对主义是诡辩论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基本特征之一。辩证法认为,运动和静止、无限和有限、否定和肯定、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等等,都包含着绝对与相对的关系。

绝对和相对不是彼此排斥、孤立的,而是对立统一的;达到了绝对和相对的对立统一的概念,具有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相互结合的全面的灵活性。诡辩论则否认相对之中有绝对,利用并极力夸大概念相对性的一面,否定确定性,否认绝对性,片面强调事物的流动性和认识的相对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诡辩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相对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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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09
相对主义:是一种形而上学、唯心主义的哲学学说。它的主要特征是片面地夸大事物性质的相对性,抹煞其确定的规定性,取消事物之间的界限,从而根本否定事物的客观存在。在认识论方面,相对主义夸大人们的认识的相对性,把相对和绝对完全割裂开来,否认相对中有绝对,否认客观的是非标准。相对主义是诡辩论的认识基础,由于它把一切都看作是相对的、主观的、任意的,取消了真理和谬误的客观标准,因而为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大开方便之门,成为进行诡辩的最应手的工具。
相对主义的代表人物有中国战国时期的庄子、古希腊的克拉底鲁、19世纪奥地利的马赫等。

所谓诡辩就是有意地把真理说成是错误,把错误说成是真理地狡辩。用一句简单明了的话来说,就是有意地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玩弄诡辩术的人,从表面上来看,似乎能言善辩,道理很多。他们在写文章或讲话的时候往往滔滔不绝,振振有词。他们每论证一个问题,也总是可以拿出许多“根据”和“理由”来。但是,这些根据和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他们只不过是主观主义地玩弄一些概念,搞些虚假或片面论据,做些歪曲地论证,目的是为自己荒谬的理论和行为做辩护。
在西方哲学史上,黑格尔可以说是第一个对诡辩论做系统批判的哲学家。他曾经指出:“诡辩这个词通常意味着以任意的方式,凭借虚假的根据,或者将一个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动摇了;或者将一个虚假得道理弄得非常动听,好象真的一样。”黑格尔的着段话,揭露了诡辩论有意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特点。

诡辩论本身是一种方法论。更确切地说,诡辩论是一种论证方法,它的根本特点是一种歪曲的论证。诡辩既不同于一般的武断,也不同于谣言。武断,是根本没有理由,人们一看就看得出它是强词夺理;谣言,它纯粹是无中生有,人们一听就能听出它是居心险恶。但诡辩在论证其道理时,总是要拿出一大堆得“根据”,所以,在表面上,它很能迷惑一部分人。

诡辩同一般的谬误有什么区别呢?最大的区别在于:谬误是无意的,而诡辩是有意的。在世界上谁会有意地要把真理说成谬误,而把谬误说成真理?这就是那些手上没有真理的人。我国有句古老的俗语,叫做“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手里没有真理的人,他们的周围也就没有群众,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得施展种种诡辩手法,玩弄歪曲真理与掩盖真理得种种骗人的把戏,为某种言行强行辩解。

诡辩论的哲学根源是相对主义,相对主义是一种反辩证法的哲学学说。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相对之中包含着绝对,绝对存在于(寓于)相对之中。因此,相对与绝对是辨证统一的。如果离开绝对讲相对,夸大相对性,就会陷入相对主义。诡辩论者往往认为,认识对象的存在是相对的,没有质的稳定性,因此也是没有质的区别的。诡辩论者还片面地夸大主观认识能力地相对性,从而否认了认识地真实性和可能性“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这就是他们地认识论。

诡辩论者为达到诡辩地目的,所采取地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如果说真理只有一个的话,那么歪曲真理的形式却可以有几十种、几百种,甚至几千种。列宁说:“哲学唯心主义的变种可能有一千种色调,并且随时可以创造出一千零一种色调来。”可以这样说,每一种错误命题的提出,都是用了某一种诡辩手法的。我们要真正制服诡辩论,必须从分析他们的诡辩手法入手。

简单一点概括:

相对主义:割裂相对与绝对的辩证关系,否认事物本身及人们对事物认识的稳定性和客观性的思维方式。其特征是片面强调现实的变动性和不稳定性;夸大认识的主观形式和对历史条件的依赖,否认客观真理;只看到事物和认识中矛盾双方的转化和相互过渡,否认它们的区别和对立,抹杀它们之间的界限。
诡辩论:诡辩论的哲学根源是相对主义。辩就是有意地把真理说成是错误,把错误说成是真理地狡辩。诡辩论本身是一种方法论。更确切地说,诡辩论是一种论证方法,它的根本特点是一种歪曲的论证。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1-10
1、关于相对主义。
(1)基本释义。相对主义(relativism),是一种认为观点没有绝对的对与错,只有因立场不同、条件差异而相互对立的哲学 学说。该学说主要应用在涉及 道德准则的语境(如 伦理困境),因为在相对的思维模式下, 价值观和 伦理学只能发挥有限的作用。相对主义有多种不同的形式,取决于争议的程度。如 主张没有普遍的绝对真理,真实与否取决于参照系统,如语言和文化, 文化相对论是其代表。
(2)代表观点。
①知识与道德方面变动不定的条件应用在个别事物就成为一切事物的尺度,应用在社会特性与文明特性上,如在情况伦理(situation ethics)、阶级、种族道德等亦成为其尺度。这些条件也许是 心理学上的、也许是 社会学或历史学上的。这些条件若随认识主体对目标的知识转变而改变,则此时的“真理”指一切有用的事物,如 实用主义所主张;或指凡有助于生命适应环境的事物,如进化主义所强调的。
②除了上述这些不同的条件之外,早有一种较广义的相对主义,认为人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获取普遍有效的知识,此有限的范围有下面的一些可能性:1)只局限于表面的层次(现象主义、 康德的批判哲学);2)感觉与事件( 感觉主义);3)经验到的可检证事物;3)只局限于个别事物本身,如唯名论所主张;4)或不提可知的层次,祇一味相对地探讨有关实在界的一些经验。
③相对主义坚持真理是相对的,例如某事物对主体甲是真理,对主体乙就不是真理了,这显然违反了 矛盾律。再者,固然所有知识和行为都受到主体的各种条件的限制,但一味强调这些条件才是真理标准,那是对于思想与存有的一些基本概念,如本质、附质、类比等混淆不清所致。此外,相对主义否定真理的普遍有效性,这是自相矛盾的说法,因为这种说法若是事实的话,则它本身就是“普遍有效的真理”了。
2、诡辩论。

(1)基本释义。诡辩,指为明显的谬误或与公认的合理观念相对立的谬见提供论据的似是而非的推理和论断。诡辩所使用的论证手法称作诡辩术。诡辩论思想方法的实质是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研究和批判诡辩论是在同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斗争中坚持和发展唯物辩证法的一个重要方面。
(1)代表观点。
①白马非马
中国古代伟大的逻辑学家公孙龙(约公元前320--250年)提出了一个命题:白马非马。对于一般人,说“白马是马”就如同说“张三是人”一样,清楚明白,准确无误。怎么可能“白马非马”呢?   孔子的六世孙,大名鼎鼎的并自认为聪明的孔穿,为了驳倒公孙龙的主张,找上门去辩论,结果被公孙龙驳得无以应对,吃了败仗。   辩论是在赵国平原君家里进行的。   孔穿对公孙龙说:“向来听说先生道义高尚,早就愿为弟子,只是不能同意先生的白马不是马的学说!请你放弃这个说法,我就请求做你的弟子。”   “白马非马”是公孙龙成名的得意之作,要他放弃,那他公孙龙也就不成其为公孙龙了。所以公孙龙回答孔穿说:“先生的话错了。我所以出名,只是由于白马的学说罢了。现在要我放弃它,就没有什么可教的了。”接着公孙龙又批评孔穿的求学态度:“想拜人家为师的人,总是因为智力和学术不如人家吧;现在你要我放弃自己的学说,这是先来教我,而后才拜我为师。先来教我,而后再拜我为师,这是错误的。”   在前哨战中,孔穿已处于下风。公孙龙不愧为一位能言善辩的逻辑学家。他在教训过孔穿以后,又针对孔穿其人,宣传起自己的理论。公孙龙引经据典地说:“白马非马的说法,也是仲尼(孔子)所赞同的。”孔子所赞同的,你孔穿还能不赞同吗?   公孙龙对孔穿讲了一个故事:当年楚王曾经张开[繁弱弓],装上[亡归箭],在[云梦]的场圃打猎,结果把弓弄丢了。随从们请求去找。楚王说:“不用了。楚国人丢了弓,楚国人拾了去,又何必寻找呢?”仲尼听到了说:“楚王的仁义还没有做到家。应该说人丢了弓、人拾了去就是了,何必要说楚国呢?”公孙龙评论道:照这样说,仲尼是把楚人和人区别开来的。人们肯定仲尼把楚人和人区别开来的说法,却否定我把白马与马区别开来的说法,这是错误的。   末了,公孙龙又做了总结性的发言:“先生遵奉儒家的学术,却反对仲尼所赞同的观点;想要跟我学习,又叫我放弃所要教的东西。这样即使有一百个我这样的人,也根本无法做你的老师啊!”孔穿无法回答。   “白马非马”这个命题本来是战国时稷下的儿说最先提出的一个命题。儿说的本意是什么,后人已无从查考。   可以说,从“白马是马”到“白马非马”,是逻辑思维从低级阶段到了一个高级阶段的表现。
②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出自《庄子 秋水》,中提到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曰:“儵鱼出游从容,是 鱼之乐也?”惠子曰:“ 子非鱼,安 知鱼之乐?”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 知鱼之乐?”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 知鱼之乐,全矣。”庄子曰:“请循其本。子曰‘汝 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
全文翻译:庄子和惠子一道在濠水的桥上游玩。庄子说:“白儵鱼游得多么悠闲自在,这就是鱼儿的快乐。”惠子说:“你不是鱼,怎么知道鱼的快乐?”庄子说:“你不是我,怎么知道我不知道鱼儿的快乐?”
惠子说:“我不是你,固然不知道你;你也不是鱼,你不知道鱼的快乐,也是完全可以肯定的。”庄子说:“还是让我们顺着先前的话来说。你刚才所说的‘你怎么知道鱼的快乐’的话,就是已经知道了我知道鱼儿的快乐而问我,而我则是在濠水的桥上知道鱼儿快乐的。”
③庄子梦蝶
庄子梦见蝴蝶,醒后反思,是庄子梦见蝴蝶呢,还是庄子只是蝴蝶的一个梦?这一问,很多人都会觉得高深莫测,不知怎么作答,这也是一种诡辩的说法,换了一个有别于现实的思路,扭曲了人们认知中的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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