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在2007前都不是我妈的名字,但我们住了十年,从07年开始我一个人住。07年我花很大力气说服我幺爸把房子转给我们,现在写的是我妈的名字,但是完全是我要过来的,之前的7年她都没去要,因为我幺爸是看到我住在这里才给我们的,跟她无关,如果我不要,他永远不会把房子不收钱转过来。但是在之前妈他已经跟一男子结婚,这个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在我需要钱创业,但是她不愿意,我现在要把房子转到我自己名下去贷款,也是没办法了。他们一点力不出,我当时是把亲戚得罪了声嘶力竭去争取的,现在我需要钱,又一点不能利用房子,我现在想问,如果通过法律途径,我能不能把房子拿回来转到我名下,如果要分财产的话要怎么分,她现在只向着那男的了,已经跟别人是一家人了,我也没什么好顾忌的了。我想知道这房子到底属于我的比重是多少?能不能找我幺爸证明当时是把房子给我但是我当时年龄小才没有,如果要分家怎么分,是不是要打官司,上法院找谁裁决。这个要去查询什么法律
幺爸就是我爸爸的弟弟,我的亲戚,我们从2000年搬到这里住房子是他的名字,07年才转到我妈头上,但是这房子是给我的没有收钱。
妈是在05年左右就已经再婚了,房子在过到她头上钱就已经再婚了
等一下,那么为什么房子既然是他的名字,准备给你的又给了你妈妈呢?
房产证是在你妈妈再婚前过户的,还是在婚后过户的。这一点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