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五一在厦门集美的宝岛配了副眼镜,用了半年,一天早上起来准备戴上,轻轻一掰镜架,结果镜框从中间断开来了,当时在广州,找广州宝岛,结果人家说他们不受理,就只好等春节回了厦门时到厦门宝岛这边处理。开始他们以过了保修期为由,不予受理。我一再坚持,他们才说要送到厂家检测,过了三天,他们打电话来说,厂家认为这是认为因素造成的,不过他们同意以优惠价格帮忙更换。我当时接到电话时已经回了广州,就告诉他们等我回厦门了再去他们店里。直至那一天,他们的态度都还是很好的。
今天我去到他们店里的时候,要求他们出示厂方的检测报告,他们那边一位自称店长的姓巫的女士态度变得很恶劣。她理直气壮的告诉我说她没有检测报告。之后我再问她是否可以出示质量检测的标准,她也理直气壮地说提供不了。总之,不管我说什么,她都是一副盛气凌人,极度不配合的样子。还说如果我坚持认为是质量问题,我应当自己去找检测部门作检测。
后来她打电话替我联系她们总经理,那位总经理表示,他也不希望我去质检局做检测,只要我愿意出这幅镜框的成本价,比如50元,他们可以帮忙更换。我当时更懵了,难道我花了这么多钱的镜框只值50块,还是他们要打算换个次品?
最后我问她,如果我在保修期之内把这副眼镜拿过来,他们是不是就会更换,她说是。
我彻底无语,最后只得请巫女士写一个书面材料,说明该眼镜由厂方鉴定,属于人为因素所致。而由于该眼镜过了保修期,所以不予更换。结果她也不愿提供证明。
真的很无语啊!!!保修期只是对合格产品而言的,既然他们自己产品合格,为什么不能提供检测报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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