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成都购房——“刚需资格”第一、二、三、四顺位分别是:
第一顺位: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二是落户在项目所在区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第二顺位: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第三顺位:落户在项目所在区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第四顺位:具有项目所在区购房资格。
以上规定来自于2021年8月5日成都市正式出台的《关于加强赠与管理和优化购房资格复核顺位相关事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