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房产如何继承

如题所述

父母的房子继承的办法为:
1.首先,继承人携带身份证、房权证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申请继承变更。
2.然后,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认真核实材料真伪,确认无误进行受理。
3.当事人缴纳费用。
4.最后,持回执到房管部门领取房权证。
父母有订立遗嘱,并确立本人为继承人的,可以根据遗嘱的内容来继承父母的房产。如果没有订立遗嘱的,一般按照《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父母的房产。详细步骤为:
第一、确定遗产的范围,继承人需要到房管部门核实房屋的登记情况,是否登记在父母的名下,有没有贷款抵押登记或者是相关的债务问题,如果有则在继承之前要先进行清偿。
第二、确定继承的方式,查明被继承人名下有没有立有遗嘱,该遗嘱是否合法有效。如果合法有效,那么则按照遗嘱来进行继承。如果没有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则按照法定来进行继承。
第三、确定继承人的范围。
第四、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需要所有的继承人,就遗产范围、继承方式以及继承人范围达成统一的方案。
如果继承人之间可以形成统一的方案,则按照相关的规定到房管部门进行变更登记手续就可以了。但是如果继承人之间没有办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依法调解或者进行判决之后,继承人凭借相关的司法文书到产权登记部门去进行变更登记。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主要内容如下:
(一)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二)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三)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四)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五)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第一款,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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