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的部首是:廾
弃可以组词为:放弃,抛弃,弃权,弃票,丢弃,遗弃,弃养,弃之不顾,弃儿,弃暗投明,弃妇,弃取,弃世,弃婴,弃甲曳兵,弃置,自暴自弃,不离不弃,抛妻弃子,自弃,背弃,弃官,丢盔弃甲,弃职
弃(拼音:qì)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汉字(常用字) 。此字初文见于商代甲骨文 ,其古字形像双手推簸箕将一个孩子抛弃掉,本义即抛弃。周代始祖后稷名弃,传说就是由于出生后曾被抛弃而得名。“弃”由抛弃又引申为离开、轻视、废除、遗忘等意思。
会意字。“弃”始见于商代甲骨文,甲骨文上部是“子”字,指刚生下的婴儿。旁边还有两点,指的是婴儿刚生下时身上流下的胎液(一说是婴儿的哭声)。中间是“其”字,表示装婴儿的簸箕,下面是双手。
这三部分综合起来,表示双手捧着簸箕,簸箕里装着个刚出生的婴儿,要将这个婴儿扔掉。这个婴儿可能是受当时的迷信思想影响,逆产不吉利;或者是夭折了;也可能是当时生产力低下,父母养不起孩子,只好忍痛抛弃。无论是哪种理由抛弃孩子,“弃”都含有“抛弃”的意味。
这个会意字发展到金文阶段,省去了中间的簸箕,只留下上面的“子”字与下面的双手,且“子”字多为倒写。小篆的字形基本承接甲骨文,而且复杂化。到了楷体阶段,其字形发生了较大的讹变,上部写成𠫓,两只手和簸箕下部整合成“木”字形。
整个字上中下三部分都已看不出原来“会意”的意思。现代汉语用简化的“弃”。这个“弃”字不是简体字,而是由金文隶变楷化而来的,是古代早就有的异体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