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三年诉讼时效期的债务是什么意思?

过三年诉讼时效期的债务是什么意思?

第1个回答  2022-02-22
您好,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期间届满时,债务人可以以此为理由抗辩不再履行义务的制度。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欠债还钱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也就是说自约定期限债务人未还钱开始的三年内,如果债权人没有采用催告、起诉等办法向债务人讨债,三年后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在法律上可以拒绝还款。
但是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也就是说,债权人要在约定还款期后的3年内催告债务人还款,或债权人曾在3年内提出过诉讼或仲裁,或债务人同意还款,就不受3年诉讼时效的限制。
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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