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来源于诡辩论。
辩证思维是约定成俗对偶对应不易与变易过程的思维形式。
黑格尔的学说几乎全部是错误的(罗素,爱因斯坦,经验实在论,理性实在论,包括唯名论者均表示此看法)。
黑格尔哲学……永远结束了以为人的思维和行动的一切结果具有最终性质的看法。……真理是包含在认识过程本身中,包含在科学的长期的历史发展中,而科学从认识的较低阶段上升到较高阶段,愈升愈高,但是永远不能通过所谓绝对真理的发现而达到这一点,在这一点上它再也不能前进一步,……就再也无事可做了。……历史同认识一样,永远不会把人类的某种完美的理想状态看做尽善尽美的;完美的社会、完美的“国家”是只有在幻想中才能存在的东西;……这种辩证哲学推翻了一切关于最终的绝对真理和与之相应的人类绝对状态的想法。在它前面,不存在任何最终的、绝对的、神圣的东西;……除了发生和消灭、无止境地由低级上升到高级的不断上升过程,什么都不存在。
1、黑格尔的逻辑学,不仅仅是研究思维规律的科学,而是整个世界——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的总和(这还不太确切,下另有说)——的秩序和规律的"科学"。这个世界的秩序和规律的特点是辩证的,所以黑格尔的逻辑是辩证逻辑。
2、这个世界的秩序和规律的特点是什么呢?(一)质量互变(相当于黑格尔逻辑学第一部“存在论”的根本特点);(二)矛盾统一(相当于黑格尔逻辑学第二部分“本质论”的根本特点);(三)否定之否定(相当于黑格尔逻辑学第三部分"理念论"的根本特点)。
3、作为以上三个规律的基础的,还有两条主义:(一)真理不可分主义。这就是说,你研究局部事物的真理,因为它是整体世界的一部分,所以孤立研究是发现不了它的真理的。唯有从森林学去研究树木才能懂得树木的真理。这也就是我们反对胡适“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的那条原理。(二)事物真理性的一元主义,而不是多元主义。这也就是说,真理只有一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那是不行的。这也就是恩格斯以客客气气的方式和赫胥黎争论不可知论是不对的(《反杜林论》书末所附“导言”是针对赫胥黎写的),列宁脸红脖子粗地斥责卢那卡尔斯基(《唯物论经验批判论》)等人的“相对真理论”所本的那条主义。
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批判的“逻辑泛神论”,始终也没有批判我上面所说的三个规律和两条主义。他批判的是另外一些东西,例如“概念”比具体高,例如黑格尔的“推论”是“木质的铁”等等。马克思按其本性是唯理主义的。革命的理想主义者不能不是唯理主义者。然而当马克思跟费尔巴哈一起反对醉醺醺的思辨的时候,也有一阵子曾经赞美那位认为亚里士多德、柏拉图等的哲学是反动的,主张彻底的经验主义的培根。而且,无论他所指的逻辑泛神论,具体地指黑格尔学说的哪一部分而言,反正黑格尔的逻辑学=辩证法=世界模式论,确确实实如狄慈根所说,这既是逻辑,也是神学。唯理主义者本质上不得不是神学家,因为正如狄慈根所说,理性的领域与神的领域之间,不可避免地是联系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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