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9-01
不可能。法人代表、活动场所证,在上报审批时,名字已经确定,都是填报有合法戒牒的僧人,批下来后,不能更为在家人名字。
第2个回答 2019-09-01
你好:
寺院是属于正常的宗教活动场所,是依僧人主持宗教活动的,如果寺院被批准为活动场所,必须是出家僧人为法人,而在家人不属于寺院宗教活动的主持法务的人,不能写在家人的名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9-01
个人不建议写,你的福报不一定承受的起,可以和你的上师和一些德高望重的大德商讨一下,听听他们的意见,他们说可以或者不可以,一定有他们的理由,佛教也讲究民主嘛!
第4个回答 2019-09-01
事实上
应该是
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