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规定,本工程价款为固定总价、含税总价。本工程所发生的设计费、直接费、间接费、措施费、利润、税金、赶工费、风险费、成品保护费、包干费均包括在报价中,不再单独计取。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3)甲方认可的其他情况。现在发现现场实际工程量比清单量是要小的,怎么办呢?需要按单价合同的原则按实结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