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做个委托书公证,公证员也会帮你审查委托书的内容是否合法。
委托书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依法证明其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委托书公证的作用
委托大多是由于当事人工作繁忙或自身不便等原因,无法亲自办理某些事项,因此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公证实务中,委托买卖房屋、船舶等动产和不动产、委托抵押或出租、委托代办银行借贷款、委托办理保险理赔、委托设立公司、委托行使董事权等事项较为常见。
委托书公证有利于明确和完善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具有天然的证据效力,当事人持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到房产管理部门、民政部门、银行机构等办理业务,能够得到更多的信任,有利于顺利办理委托事项。
委托书公证办理所需材料:
1、委托人是法人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章程;委托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人是公民的,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2、委托人提供的委托书文本或公证人员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代为草拟的委托书文本。
3、委托内容涉及婚姻状况的,应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或出具的有效证明、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涉及亲属关系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档案开具的证明;涉及财产的,应提供所涉财产的财产凭证如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涉及放弃或主张继承权的,应提供被继承人的户籍注销证明或医学死亡证明、委托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遗产的财产凭证。
4、与委托书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可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
2、必须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3、委托书公证为法律行为类公证,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不可以再添加副本,如果需要必须重新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