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是不能报销了吗

如题所述

增值税普通发  票开票没有纳税人识别号,可以报销,但不得作为企业所得税前相关成本、费用的扣除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  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  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  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二、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 票时,发 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  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   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9-26
是的,自2017年7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须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否则不作为税收凭证税前扣除,但给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具的可以不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