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主要是因为已经使用医保报销过了;再者是为了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其次是因为国家的政策在医保的情况下优先进行报销。笔者认为主要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去分析。
一、因为已经使用医保报销过了
首先对于医保客户而言,在先前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由于已经使用医保报销了一部分的比例金额,所以在后续的过程中,如果患者想通过医院前台的工作人员渠道进行对应的该支付费用渠道的处理,正常是行不通的,毕竟这些医疗费用使用医保的形式进行对应的报销之后,就不能使用其它的支付渠道来支付医疗费用了。
二、为了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再者是对于患者而言,医院以及国家都是为了能够减轻患者的一个医疗费用经济压力,所以会选择主动让有医保的患者通过医保的形式进行报销部分医疗费用的金额,这样子对于他们而言,在多数的情况下,可以节省一大笔开支,因为在部分的医院报销比例往往可以达到70%左右,但是一般是二甲医院。
三、因为国家的政策有医保的情况下优先用医保进行报销
对于国家而言,是有相关的政策要求来规定患者如果有医保卡的情况下优先使用医保卡进行对应的医疗费用报销处理,这样子对于患者而言不仅可以减轻其对应的经济压力,还可以从侧面来解决一些快速医疗,免垫付医疗费用的问题,对于患者而言会产生相当大的便利性,所以在大多数下,患者可以通过自身的一个医保来优先处理医疗费用,不必增加自己的经济负担压力。
注意事项:对于患者而言,有特殊需要的情况下可以优先联系医院的院长进行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