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多久可以出来
依照刑事诉讼法,刑事拘留分为10天,14天,37天三种情况。
刑事拘留是逮捕前的应急措施,只有来不及申请逮捕证的才暂时刑事拘留。拘留以后要马上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
以上为例:
10天(公安机关3天内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检察院7天内决定是否逮捕,所以10天)
14天(复杂案件,申请期限可以延长4天,7日批捕,7+7=14天)
37天(更加复杂的结伙作案,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申请期限可延长到30天,7日批捕,30+7=37天)
一旦被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么羁押的期限必须等到法院有了判决,嫌疑人被定罪才能截止。
但是羁押期间的公安机关的侦查也是有期限的,过了侦查羁押期限就必须:一,改变强制措施,变逮捕为取保候审或者其他。。。。总之要放人;二,在期限截止之前,结束侦察,把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只有这两种选择。这个侦查羁押期限是:
2个月
+1个月(案情复杂,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
+2个月(重大复杂,报省级检察院批准)
+2个月(在以上2+1+2=5个月的基础上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再次经省级检察院批准)
所以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在2+1+2+2=7个月内必须结束侦查,将案件移交检察院,否则必须放人。
最为特殊的情况——延期审理:需要公安机关报最高人民检察院,由最高检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这种情况,公安机关可以不受上述7个月的侦查羁押期限的限制,无限期关人——但是,只有超级牛x的犯罪分子才能获此殊荣,呵呵
公安结束侦查,将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检察院审查也是有期限的(因为这时候嫌疑人可能还关着在,而且还有可能是冤枉的,所以必须提高办案效率,尽力保护嫌疑人权利。)这个期限是1个月+半个月=1个半月。
审查完了,决定不起诉或者决定起诉,不起诉的放人,起诉的,把案件移交法院,一审的期限是1个月+半个月+1个月(由省高院批准)=2个半月
如果有二审,二审期限同一审。
审完,判决,有罪——移交监狱执行(枪毙的话,法院自己来),无罪——放人。
注意事项
如果已被刑事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
近亲属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及早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到最真实的事情经过,安抚嫌疑人的情绪。
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初步判断看有无构成犯罪或者有无自首、立功、从犯、未遂等从轻、减轻的情节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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