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一出场,许多的光彩、幸福、掌声等等,就是建立在一个个苏格兰场警察之平庸、痛苦、倒彩之上的。对于福尔摩斯,估计全世界的警察对他的感情都是一样的--既恨又爱。恨的是他的演出太出色了,让作配角的警察太丢脸,常引起观众对现实中警察的误解--以为现实中的警察都是象小说中他们的代表一样,平庸、愚蠢、自以为是、固执、贪婪。爱的是福尔摩斯的故事毕竟不是社会小说,作为陪衬的警察角色也只是为了叙事的需要。从较深层次分析福尔摩斯,他其实是正义的代表,犯罪克星的化身。因此,福尔摩斯也应该是包括警察在内的从事追求正义、打击犯罪的各种力量的光辉代表。其实,无论柯南道尔是有意还是无意,他所创造的福尔摩斯的一些推理思想、破案方法、技术等等还是直接或间接地为现代刑侦技术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福尔摩斯是一个具有高度科学头脑的私家侦探,他是一位理性又博学的英国绅士,他精通侦探业务所需的多种专长,如化学、心理学、解剖学、数学、外语(法文、意大利文、德文、拉丁文)等等。另外也善于刀剑,既可搏击自卫,又可擒凶捉匪! 尤其他那观察入微的细心和善于逻辑推理的缜密头脑,一旦发现疑云,就全心投入,废寝忘食地仔细推敲,直到案情水落石出。他高超的破案技巧,常令华生心服口服,更让读者拍案叫绝。福尔摩斯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他脚踏实地地出现在现时生活里面。他乘坐大家熟悉的马车或火车,出没在11月伦敦的大雾之中,他住在众所周知的旅馆里,阅读《每日电讯报》和其他流行的报纸,与社会上各个阶层的人们来往接触……使读者很容易相信他是社会现实中的一员,感到真实难忘。福尔摩斯具有高超的侦探才能,那是他不断学习、不断研究、不断实践的结果。他专门在紧靠大英博物馆的贝克街租了间房子,在那里,他利用一切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的经验和科学,养成了善于思考的习惯,掌握了正确的思维方法。因此,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合乎逻辑,入情入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头头是道,使人容易接受并相信。 他专门在紧靠大英博物馆的贝克街租了间房子,在那里,他利用一切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的经验和科学,养成了善于思考的习惯,掌握了正确的思维方法。因此,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合乎逻辑,入情入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头头是道,使人容易接受并相信。他是一个乡绅的后代,祖母是法国画家贺拉斯.凡尔奈的妹妹,因此他自幼熟悉凡尔奈的画作,从中了解两代以前的社会风俗,由此说明他为什么能适应乡间生活,熟悉乡下的情景,而且对法国的案件从不放过任何机会。如果你有群众出版社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就看第4页。到时你就知道了。 歇洛克·福尔摩斯从“出生”以来,就一直被读者当作活生生的人物,至今福尔摩斯所居住的伦敦的贝克街221号B,一直是游人所参观的地方。“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和华生一同在欧洲大陆漫游,在瑞士的菜辛巴赫瀑布与伦敦罪恶大王莫里亚克教授搏
参考资料:http://blog.sina.com.cn/u/4ae489a8010007z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