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四川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新政策

如题所述

四川在2023年实施的新政策允许非婚生子女根据父亲或母亲的居住地自愿选择上户口。若非婚生子女需要随父亲落户,必须提供法院裁决父亲抚养的证明。同时,若父母户口尚未迁入本市且超计划生育,该婴儿的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办理非婚生子女出生公证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 医疗机构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2) 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 出院证明复印件;4) 若母亲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供母亲的委托授权书。
若要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应前往所在地区妇幼保健院,并完成以下步骤:1) 在当地日报上登报作废原证明,并提供报纸一份;2) 提供产妇住院病历复印件并加盖骑缝章;3) 父母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4) 填写补发申请表;5) 提供原签发机构的签发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各地对于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政策各有不同。通常需要医学出生证明,如果没有,则接生人需提供书面证明并加盖村公章。确认与生父的亲子关系可能需要进行亲子鉴定。除了缴纳社会抚养费外,只需携带父母身份证、出生证明和缴费收据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即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得受到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负担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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