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要讲明白你在地方还是在部队服役
如果你在部队的,那么你有和你的残疾等级有关,1-6级的,干部军龄在30年的就可以直接退休,并到地方安置。战士和初级士官的只有1-4级才能退休到地方安置。上述退休的残疾军人除了部队予以伤残保险金以外,地方安置是要予以住房安置款最少10万以上。
如果你是地方的就比较复杂了,因为地方退休不属于民政局系统管辖范围,必须经过社保局同意和批准。就拿我来讲,一个5级应战伤残军人提早退休的经历。
1.退休与否是与民政、优抚这条线没有关系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独有文件规定“大部分丧失劳动那里”者,可以提前到50岁退休(男性、具有15年以上国家认可得工龄);
2.你首先要到街道、社区的事务中心填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并交付350元鉴定费(鉴定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有民政局报销,他规定是向所在单位报销--我没有单位所以向民政局报销);
3.根据省市级“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下属机构)通知,按照约定的时间与残疾、精神、视力障碍等同时进行鉴定(鉴定时间很快的、伤残军人证只能够作为一般辅助证据,最好还是有近期医疗、摄片、CT等治疗证据);
4.两周后,你就会收到省市级“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的鉴定报告,如果里面鉴定结果有“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你马上就要拿到所属区域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提早退休手续;
5.次月你就可以固定一个银行,拿到退休金(一直拿的伤残抚恤金跟它没有任何关系,完全属于两条线);
这个政策是全国统一的政策,就和高温、高原、高空、危险工种有一年提早一年退休一样。但是我战友中有六级残疾的,也不一定拿得到可以退休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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