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校过了公安联考的分配原则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应届毕业生一般是“一次考试,两次选择”。应届生公安联考合格以后,可以有2次双向选择的机会。第一次是与公安部及其直属单位、中央其他部委(包括部委各机关和铁路、海关、民航、森林公安等)双向选择就业。部委机关对公安大学毕业生的需求量并不大,具体能有多少人进入公安部或其他部委机关,要看运气。这些高层次用人单位的招人数量并不确定。第二次是与生源生公安系统双向选择就业。少数人能够有机会留在省公安厅,多数去地市州的公安局,也有的去了县级公安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六条 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十八岁的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六)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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