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最早开始于1972年的联邦德国。
要给垃圾分类,前提是先得有垃圾。在近代生活方式和科技革命发展之前,除了人渣,生活中很少有垃圾。因为在古代,几乎所有的生活剩余产品都是可以回收利用的。没有垃圾这么一说。
首先没有塑料和玻璃制品。
其次果皮以及厨余等……等会,古代做饭还能剩下?剩下了也得喂狗啊!当垃圾扔了?不存在的。
再其次,电池,灯泡等等可能含有重金属的垃圾,也没有。
最后,纸,这个太珍贵了,跟现在不能把纸币当垃圾一个道理。
所以古代人生活一天到晚,基本不会有什么垃圾,就连排泄物都是珍贵的肥料,没有关系是拿不到的。而最有可能产生的垃圾是果皮——然而他们的水果没有农药,实在想不到需要削皮吃的理由。
到了近代,现代科学发展起来了,塑料,玻璃,电池,灯泡等等现代垃圾也随之而来。除了将每天大量的垃圾处理掉,人类还面临的问题就是,有些垃圾是能回收的,有些垃圾是不能回收的。把能回收的垃圾和不能回收的混合在一起容易造成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污染。一些国家开始倡导垃圾分类处理,所以在1972到1991年,联邦德国先后颁布《废弃物处理法》和《废物分类包装条例》确定了垃圾分类处理为法律要求的内容,后来逐渐推广到世界的其他国家。
我国在2019年6月25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初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标志着生活垃圾分类将写进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