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五保户现在住院治疗实行先看病、后交钱的原则。即住院发生的费用先由政府承担,出院时一并报销结算:五保户住院总费用先由县(市)、乡级定点医疗机构给予10%的减免,减免后的剩余部分,由当地新农合医疗补助和民政医疗救助分别按比例分担;农村五保户住院期间发生的生活及陪护费用,由民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助。
法律依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第九条 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下列供养内容:(一)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二)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三)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四)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五)办理丧葬事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疾病治疗,应当与当地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