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徐州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等22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5-28
徐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148号)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徐州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等22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已于2017年10月23日经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市长:周铁根

2017年10月31日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
《徐州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等22件
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根据《立法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废止下列22件市政府规章:
  1.《徐州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政府令第5号)
  2.《徐州市烟尘控制区管理办法》(政府令第6号)
  3.《徐州市垃圾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0号)
  4.《徐州市中小学教学环境和秩序管理规定》(政府令第12号)
  5.《徐州市农村集体荒地使用权拍卖与租赁办法》(政府令第23号)
  6.《徐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政府令第29号)
  7.《徐州市市区生活垃圾袋装管理办法》(政府令第52号)
  8.《徐州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政府令第62号)
  9.《徐州市人事争议仲裁办法》(政府令第63号)
  10.《徐州市社区服务业管理办法》(政府令第70号)
  11.《徐州市城市房地产抵押办法》(政府令第72号)
  12.《徐州市引荐海外和台港澳资金奖励办法》(政府令第73号)
  13.《徐州市行政审批实施规定》(政府令第77号)
  14.《徐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监督办法》(政府令第80号)
  15.《徐州市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办法》(政府令第82号)
  16.《徐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政府令第83号)
  17.《徐州市户部山商贸城地区和彭城路步行街管理办法》(政府令第87号)
  18.《徐州市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办法》(政府令第88号)
  19.《徐州市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政府令第89号)
  20.《徐州市实施<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政府令第95号)
  21.《徐州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09号)
  22.《徐州市道路货物运输服务业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18号)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