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报名省考的人中,除了应届毕业生,还有很多社会现任。不同的身份在报考的时候有不同的问题。对于社会在职者来说,基层工作经历如何计算,相关证明如何提供,令人困扰。为了更好地帮助广大考生报考,边肖以省考政策为例,回答考生关心的问题。以下内容来自2019年公务员考试报名指南,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基层工作经验怎么定义?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经历。有在军队团及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经历和在部队服役的退役士兵,可视为有基层工作经历。报考省属单位的人员,省级及以下部属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参与)、中央部属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参与)二级及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同基层工作经历一样。报考地方(市)单位的,在地方(市)级及以下部属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参与)、省属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参与)二级及以下单位工作经历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的开始时间怎么定义?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试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59号)进行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从申报基层工作经历之日起计算。
(2)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中西部大学生志愿者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报名之日起计算。
(3)基层具体公益性岗位(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人员首次就业,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开始计算。
(4)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基地(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实习或参加企事业单位项目研究,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名之日起计算。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劳动合同约定的开始时间计算。
(6)自主创业、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的,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7)首次以灵活就业形式就业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灵活就业经审批登记确认之日起计算。
确认两年基层工作经验的证据是什么?
事业单位值班人员根据档案中的材料确定。其他申请人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为依据。
以上是社会在职考生报名省考时基层工作经历如何证明这个问题的具体说明。希望考生在2020年报名省考时,能认清自己的身份,选择合适的岗位。基层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不需要在报名的时候提交,但要尽快准备好,以免使用时无法出来,影响后续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