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份按应出勤23天算工资合理吗?

如题所述

在考虑2020年1月份工资的合理性时,应注意到工资计算通常基于全年的工作日数。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职工的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是21.75天。这一计算未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确保了在节假日工作的员工能够获得相应的工资。
具体到2020年1月份,即使该月应有23天的工作日,工资的计算仍应参照21.75天的月平均工作天数。这是因为工资通常是按月结算,而不是按日结算。因此,即使某个月的工作日少于21.75天,工资的计算仍然基于这个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2020年是一个闰年,但这一点在工资计算中通常不会考虑,除非单位有特定的规定或计算方式。
综上所述,基于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21.75天来计算2020年1月份的工资是合理的,因为这符合官方的折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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