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制员工加班,却不给加班费,这样合法吗,我们该怎样做呢?

公司让强制加班,还不给加班费,现在合同到期了也没有续签,我想离职,可以有2倍的赔偿吗,我该怎么办

1、保留加班证据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
2、可以离职,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的可以支持2倍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十六条的规定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249号)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工作的,用人单位未提出异议,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之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持续有效,也不等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而是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以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若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未意识到续签劳动合同,则双方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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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6-18
公司强制性加班又不给加班费的情况下,肯定是不合法的。
首先要收集证据,向当地劳动局举报公司的加班行为。要求给予员工适当补要求给予员工适当补偿。
第2个回答  2021-06-18
员工在八小时工作以外再加班,应该给予加班补助,如果没有,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他们会帮助你们维权解决。
第3个回答  2021-06-18
像这种强迫员工加班的话肯定是支付加班费的。然后呢,他如果公司不给支付加班费,你可以收集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至于。这个有没有补偿的话可能每个公司不一样?有的公司是可以用的,这个没有补偿好像也是可以的。
第4个回答  2021-06-18
当然不合法。如果你们跟公司协商,公司还是不答应,就可以到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满意,还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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