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性建筑需要哪些手续???

我公司要建一排临时性一层门面房,现在只有土地使用证,还需要些什么证明之类的东西??到哪里去办??过程是怎样的??
我刚分过来,都不懂的,经理就叫我去办-_-!
我们就是建筑子公司,不过需要盖楼的是另一个子公司
后来改成二层,就不是临时性的了
建委说首先需要纪委的批文
怎么个意思

这种情况要看是否得到国土部门、规划部门和建设部门的批准,未得到得批准就是违建。

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

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7-03-21
先把方案拿到规划局,规划局会给你方案审核意见,并叫你征询消防/公安/绿化等部门,然后你到这些部门去征询,拿到意见单后,根据各部门的意见修改施工图,然后一并交规划审核,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然后找好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然后开工.等竣工后到之前征询的部门办理竣工验收,最后到规划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5-31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兴建临时建筑的,需要经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四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临时建筑拆迁时是否给予补偿

临时建筑,一般是指单位或个人因生产、生活需要而临时搭建的结构简易并在规定期限内必须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如工棚、窝棚等。临时建筑不得采用钢筋混凝土之类的永久性结构形式。可以看出,临时建筑是相对于永久建筑而言的,功能是满足临时之用。

在房屋征收中,涉及的临时建筑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不得批准。临时建筑应当在批准期限内自行拆除。”可以看出,临时建筑需经有权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是具有一定使用期限的。

《征收条例》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或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因此,房屋征收中的临时建筑能否获得补偿,需要看是否经有权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是否在批准使用的期限内。

第3个回答  2007-03-20
你可到当地规划、消防部门办理手续。
第4个回答  2019-03-26
临时性建筑
为5年,不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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