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反劳动法。当事员工维权,还需要按照公司规定流程申请辞职吗?

公司没有缴纳医社保,超过一个月但是不满一年。且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与主管沟通过,因为未缴纳医社保提出辞职。当事员工已经准备好仲裁材料。第二天被告知要按照公司规定走钉钉程序审批辞职,还需要填写吗?以及后期如何主动和公司申请合理赔偿?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吗?

如果劳动者以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保为由申请仲裁的,可于申请仲裁之日写份离职声明,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从入职第二月开始算,由于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及为劳动者购买社保有错误,故劳动者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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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26
1、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2、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不管单位是否已经按照之前签署的劳动合同的规定,给职员缴纳了社保,对于提出离职请求,并且被受理的,离职手续在办理之后,都不能直接的就走人,还需要按照规定,先交接完自己的工作。对于单位应该缴纳社保,但是却没有缴纳的,此时即使职员已经离职,也必须要按照约定给职员缴纳社保。
第2个回答  2020-02-26
第一,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每天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0小时。如因工作需要需延长固定工作时间的,除支付额外工资外,还须到当地劳动主管部门申请备案。
第二,<劳动法》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当然,请假超过规定时间的,不享受年休。
第三,公司可以很据生产经营需求而调动员工的工作岗位,但不得以调整工作岗位使劳动者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解除合同。你公司调整工作岗位的行为不违法。
第四,劳动者解除合同的,除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及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理由外,基于其他理由解除合同的,需要提前三十天向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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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02-26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方未依法缴纳社保,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支付赔偿金。劳动者需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以及尽到告知义务,并且是以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理由提出辞职。
第4个回答  2020-02-27
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应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到时才可以走。注意收集在公司工作的证据,可以以未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辞职,并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另外还可以要求因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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