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5

(一)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规划、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办法,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办法并监督实施;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障及其补充保险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收、支付、管理运营办法并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编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方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推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调控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和离退休政策。
(七)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全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统一管理全市各类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考试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安置政策。
(八)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组织实施人员安置方案;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下达接受城镇退役士兵计划;负责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配套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
(十)统筹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劳动合同制度;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订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协调处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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